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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民俗文化及其多元性浅探
徐贯行
闽北是上古时期闽越族人主要聚居地之一,它西邻荆楚,北接吴越,很早就已"(南楚)与闽中、越杂俗"(司马迅《史记·货殖列传》)。秦、汉之后,中原人口南迁,尤其"自五代离乱,江北士大夫、豪商巨贾多逃难于此,故备五方之俗"。(宋·《建安志》)。因此,在这块山川秀丽的土地上,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作为这一积淀中宝贵财富之一。
民俗文化,更是以其历史悠久和传承不衰而被认为是认识和了解闽北历史文化的重要途径之民俗文化是人类在征服自然、发展自己的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它始终受到一定的社会和自然条件制约。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民俗文化虽然得到传承,但也会发生某种变异,不过其初始的特色仍能比较显明地保存下来,并长期存活于民间。
当时,闽越族人生活在从武夷山区到闽江两岸的广袤地区,由于部 落不同,他们有的以蛇为本部落图腾,有的以鸟为本部落图腾。虽然由于历史的演变,闽越族早已迁徙或融入其他民族,但是以蛇或鸟作为图腾崇祀的习俗却被以民俗活动的形式在闽北留存下来,并世代传承不衰。另外,闽北与吴越和楚地为邻,吴越文化和楚文化在闽北也
得到传播。秦、汉之后,中原人口一次又一次大规模南迁,闽北成了中原文化进入福建的民俗"沉积"在这里。与此同时,随着宗教的兴盛,宗教文化也逐渐"渗透"于各种民俗活动之中。此外,闽北特定的人文环境和自然条件,还孕育出许多与当地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俗文化活动,这部分民俗文化活动虽然流传范围有一定的局限,但也保存着它们自己的特色。
从以上对闽北民俗文化构成的概述中,我们对其"纵"的历史和"横"的层面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即闽北民俗文化不但历史悠久、渊远流长,而且呈现出多元并存、各具特色的特点。
一、闽越民俗文化。在闽北,现在还遗存着闽越文化的重要历史人文景观,即武夷山的架壑船棺和2000多年前闽越人建造的城村古汉城遗址。近年来对城村古汉城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证明了那里曾是闽越族人一座规模宏大的"王城"。虽然,我们从史志中还寻找不出有关闽越文化的详细文字记载,但闽越文化的遗风,却已溶在了闽北的民俗文化之中。一些地方,还建有蛇王庙,每年有定期的庙会。建阳市崇雒乡的莲源山,过去就有一座很大的"平蛇王"庙,香火很是旺盛。相传后来"平蛇王"与来到莲源山的"暨公老佛"斗法失败,只得把大庙让给了"暨公老佛",他自己则在大庙旁另立一小庙,香客前来进香,先到小庙敬祀平蛇王,再去大庙朝拜"暨公老佛"。这个传说虽不足为信,但也折射出某些地方宗教文化与闽越图腾崇祀的兴衰过程。传承不衰而又最隆重的崇蛇民俗活动,则要数南平市闽江岸边古镇樟湖坂的"游蛇神"了。樟湖坂有一座历史悠久的蛇王庙,每年农历七月初七,镇民都要举行盛大的游蛇神活动,镇里的男子每人身上缠着或手中握着一条活蛇,在抬着大活蛇和蛇神塑像的队伍中游行。游行时,幡涌动、鼓乐齐鸣,火铳与鞭炮声震云天,其队伍编排的内容与规模之庞大,在全国也属罕见,是闽越族崇蛇部落图腾崇祀孑遗在民俗文化活动中的典型体现。与此,相媲美的游蛇灯活动,则是蛇图腾崇祀变异在闽北民俗文化活动中的另一种生动表现: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南平樟湖坂镇、建阳黄坑镇以及武夷山、光泽等县市的一些乡村,都要举行游蛇灯活动。蛇灯也称"板凳灯"或"烛桥",由蛇头(近年已改为龙头)、蛇身和蛇尾组成,蛇身每节形如长板凳,是用约2米长、0.2米宽的厚木板制成,每板上扎糊三盏精致的花灯,板的两头凿有圆孔,以便和其他板灯捆接或以木栓连接。板中间下方安一木棍,供驮板灯时手握。游灯时,每户出一板灯,在指定地点集中,将板灯连接好后开始出游。大的乡镇板灯连接起来有一、二华里长,小的乡村也有七、八十板。上古闽越族还有以鸟为图腾的部落图腾崇祀活动,变异和传承在民俗文化活动中,则保存着较浓的原始"信息",建阳市崇锥乡流传着一种"鸟步求雨舞",是这一文化现象的典型:舞蹈人员每队8人,均为男子,他们头扎红布带,上身赤膊纹身,下身短裤赤脚,一半人手持红木棍跳"高雀步;舞,一半人手持铜铃跳"矮雀步"舞,呈太极形路线行进,极富古闽越人粗犷、豪迈韵味。这种祭祀舞蹈,与当时先民在农业生产中遇到干旱时向上天祈雨有关,演变到后来成为当地农村遇旱求雨必定要举行的仪式,因此才得以传承下来。上述闽越文化人文景观与民俗文化活动,是闽北非常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其中,武夷山架壑船棺和城村古汉城遗址,现在已是武夷山"双世遗"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平樟湖坂游蛇神民俗活动,已开发为文化旅游"蛇文化节"的重要内容,这些成就和举措,必将为闽北民俗文化的深层次研究开发,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吴楚民俗文化。闽北在地,理上与吴越和荆楚毗邻,先秦时由于战争和其他因素,闽北与这些地方已经"杂俗"。秦、汉以后,中原文化进入闽北,吴、越文化也继续向闽北传播并"沉积"在这里,有的成为基本固定的民俗文化形式传承至今,有的则发生变异,在其原有的形式上产生了新的内涵。例如楚地最流行的端午划龙舟民俗活动,其本意为纪念在端午这一天投江的楚国大诗人屈原。闽北各县市也流行端午划龙舟,大多数地方也为纪念屈原。但在邵武市,划龙舟却有另外的涵义:他们在划龙舟前,先要由许多年纪大的"僧妈"在河边诵经,龙舟分别以三国人物命名并漆成相应颜色,如刘备、黄忠为黄龙、关羽为赤龙、张飞为黑龙,
"僧妈"诵完经后,这些以刘、关、张等人物命名的龙舟才开始竞划。长期以来,福建与北方的陆路交通,主要经由闽北的浦城和武夷山,经浦城的向北过仙霞岭与吴、越沟通,经武夷山的越崇安的分水关或光泽的杉关等关隘进入江西。因此,闽北的闽浙、闽赣边界一带,其文化"杂俗"尤为明显。例如,浦城中、北部地区的方言,明显兼有吴越方言特点。光泽、邵武地区的方言,则具有赣方言特点。语言上的"揉合",无疑为文化上的"揉合"带来了诸多便利,流行于江、浙一带的民歌《茉莉花》及其民间舞蹈,早在明、清之际已在闽北流行。太平天国起义军攻克建阳县时,建阳城的父老乡亲举行隆重的仪式欢迎太平军入城,在他们自制的欢迎乐曲《长坂坡》中,就有一段是《茉莉花》调。
《长坂坡》乐曲传承不衰, 《茉莉花》更是家喻户晓,逢年过节或重大喜庆之事,民间乐队都要上街演奏《长坂坡》,形成了一种民俗文化活动。此外,在闽北大部分县市,还流行着湖南花鼓灯,江西采茶戏以及江、浙民歌等,都是吴、楚民俗文化传承在闽北的典型表现。
三、中原民俗文化。闽北作为中原文化进入福建的"文化走廊",中原民俗文化"沉积"丰厚。例如,许多重大民间节日和在节日期间进行的民俗文化活动,基本上是和中原地区一样的。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形成了一部分中原民俗文化还保留着传入时的初始面貌,如流传在邵武市和建瓯市的"傩舞"就是比较典型的例证。至汉代,傩舞在宫廷中盛行,有"方相舞"、
"十二神舞"等名目。唐、宋之时,傩舞依然盛行不衰。闽北傩舞原来流布区域较广,据杨慕震先生《锁歌·傩舞·茶灯戏》书中指出,南平、邵武、建瓯、松溪、政和等县市过去均有傩舞流行,现在仅流传于邵武市的邵南几个乡镇和建瓯市城关。其中,邵武的傩舞俗称-"跳番僧"、"跳八马"、"跳八仙"、"跳弥勒"等;建瓯的傩舞俗称"舟歌"这两市的傩舞表演程式不尽相同,但都是戴面具的"大傩",是古代从中原地区直接传入福建而"沉积"在闽北的民俗文化活动原型。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传承在河北省武安市固义村的大型社火傩戏恢复演出,引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旅游界的关注。武安傩戏和邵武傩舞有许多共同之处,如武安傩戏和邵武傩舞在演出、行进中,担任驱鬼逐疫的角色都同样是戴着狰狞威猛的面具;武安傩戏中有剧目名为《吊掠马》、
《开八仙》、 《大头和尚戏柳翠》等,邵武傩舞中则有《跳八马》、 《跳八仙》、 《跳弥勒》 (角色为弥勒和尚和弥勒婆)等。这种南北傩舞惊人的相似更加说明,中原民俗文化在闽北的传承,并没有因为闽北民俗文化的多元性影响而产生大的变异。但是,在政和县杨源乡一带,四平戏作为一个独立的剧种不仅存在,而且还保留着其原始面貌,世代传承活动在民间,逢年过节或庙会期间,人们都能目睹四平戏的古朴风彩。据调查,四平戏传入政和已有400年历史,现在不但成了闽北民俗文化的重要财富,也成为了戏剧界研究戏剧发展史的"活化石"。至于在春节、元宵、中秋、重阳等民间传统节日期间,舞龙、舞狮、花灯、春台、高跷、旱船、赏月、放风筝……等民俗文化活动,应有尽有,不胜枚举。中原民俗文化在闽北的传承,使多元性的闽北民俗文化活动更加绚丽多彩,这对于闽北历史文化的发展毫无疑义地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宗教民俗文化。宗教的进入闽北,历史相当悠久。据《武夷山志》载:尧时彭祖带着大儿子彭武和二儿子彭夷来到武夷山修炼,武夷山也由此得名。道教的《云笈七签》把武夷山称为三十六洞天中的第十六洞天,-名"升真元化洞天"。在闽北,被道教称为洞天福地的还有第十三福地的建阳焦源山,第二十七福地、号"魏虞洞天"的政和洞宫山,第二十八福地的建阳砚山……这些传说和记载说明,道教文化早在秦、汉之初就已在闽北地区传播。有关闽北宗教祭祀活动的最早权威性记载,当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他在《史记·封禅书》记述汉武帝"(祀)武夷君,用干鱼……令祀官领之如其方"。唐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武夷山已建起道教宫观"天宝殿"。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增修殿宇房舍至300多间,赐额"冲佑",宋哲宗时正式定名"冲佑观",成为当时全国重要的道教宫观之一。宋代之后,妈祖信仰、奶娘信仰也在闽北广为传播,县城、集镇、乡村都建有,妈祖庙、奶娘庙。南朝时陈朝武帝永定二年(公元558年),建瓯建成了闽北最早的佛寺"光孝寺";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武夷山建"石堂寺";唐高僧道一禅师(公元709-788年)曾到建阳佛迹岭创"圣迹寺";天宝二年(公元743年),南平建成"广济寺";大顺元年(公元890年),邵武建成"宝严寺"……闽北许多有名的佛寺,大多始建于唐。宗教事业的发展,必然对当地民俗文化产生深刻影响,宗教音乐、舞蹈、戏曲深深渗透于民俗文化活动之中,一批与宗教文化密切相关的民间文艺活动也就应运而生。如奶娘生日庙会时,要抬神出游,行进中民间乐队演奏《十番锣鼓》,增添了热烈气氛,庙会期间还在庙中演出戏曲《奶娘传》、木偶戏《陈海清》等,以娱神灵。久而久之,这些宗教色彩浓厚的民间音乐、民间戏曲和民间舞蹈也成为了闽北民俗文化中的组成部分。现在,有的已摒弃其娱神的迷信成份,成了传统节日与重大喜庆活动的民间文艺节目。
五、地方特色民俗文化。闽北民俗文化除传承着闽越文化遗风和融汇吴楚、中原以及宗教文化之外,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还逐渐产生出一种与当地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比较典型的有"挑幡"、
"战胜鼓"、 "高照"、"祭游酢公"、 "喊山"、
"柴头会"等。
挑幡。产生和传承在建瓯市,已有300多年历史,在逢年过节或庙会时进行表演。 "幡"由一根约10米长、碗口粗的大毛竹制成,竿顶扎彩灯,彩灯下以彩绸扎成一小城堡,城堡四周悬挂着小彩灯、小铜铃并悬垂下长幡。它是闽北一"绝活",已闻名于海内外。
战胜鼓。产生和传承在南平市峡阳镇,历史也颇悠久。表演队伍可几十人,亦可上百人,每人一鼓,有规定的鼓点和规范的表演程式,阵容齐整、鼓声威壮,充分表达出喜庆欢乐和祈祝太平的浓烈气氛。
高照。产生和流传在建阳城关、将口、童游等乡镇,现仅童游镇有传承。 "高照"俗称"竖高照",还配有表演排字的花钵舞队,在春节至元宵期间进行表演。
"高照"由主灯和"高照尾"两部分组成。主灯是由一根约10米长的大竹作为轴心,在这根大竹上精心扎糊起许多活动的规格相同的花灯。
"高照"未竖起横扛时,这些花灯悬垂下来各自成盏; "高 照"竖起时,这些花灯严密组合成一座"灯塔"。竖"高照"时,主灯先要与4米长的挂有许多小灯笼的"高照尾"衔接,待"高照"竖起时,高照尾上悬挂着的许多小灯笼迎风摇曳,高照灯四面放出异彩,随着撑"高照"人脚步移挪,
"高照"缓缓转变角度,观赏的群众在原地就可以看到"高照"的每一个面,这时候花钵舞队也在"高照"下翩翩起舞,以花钵灯排出"欢度佳节"、
"天下太平"等字样,与高照灯交相辉映。
祭游酢公。传承在顺昌县谟武村。为纪念曾在谟武村讲学与生活过的宋代理学家、程门"四大弟子"之一的建阳人游酢,谟武村每年举行"祭游酢公"民俗文化活动。活动按古礼仪分为春秋二祭,春祭在农历正月十四举行,秋祭在农历九月二十八举行。
喊山。产生和传承在武夷山。是武夷山茶区特有的一种与生产劳动关系密切的民俗活动。以后每年"惊蛰"这天,崇安(今武夷山市)的县令都要带领仪仗人马和牲醴,到茶山祭祀山神,念过祭文,隶卒鸣金敲鼓,高声喊"茶发芽--!"这以后,茶农才开始采茶。这种习俗,一直流传下来,只不过后来演变为茶农们自己"喊山"罢了。
柴头会。产生和传承在武夷山市(崇安)。相传很久以前,崇安岚谷乡的一位农民首领,率领起义军以竹叉、锄把作武器,在农历二月初六打进了崇安县城,后来起义虽然被割·建统治者镇压下去,但崇安城乡农民每年二月初六这一天都要扛着竹木农具举行集会,以表达对起义军的纪念。时间长了,便形成了"柴头会",成为民间民俗活动和物资交流会。
地方特色民俗文化活动,自然不止上述这些内容,在闽北许多乡村里,都传承着只有他们那个范围内才有的民俗文化活动形式,这些地方特色浓郁的文化传承,同样是闽北民俗文化中十分宝贵的财富。
综上所述,我们对闽北民俗文化及其多元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正是这种多元"兼容"和它的各自传承,才构成了闽北民俗文化的丰富多彩和无比璀灿,成为了我们研究闽北历史文化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深入开发这种文化资源,必将对闽北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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