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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文化站
宁德市文化局 胡木贵
乡镇文化站现状综述
《中国文化报》2001年5月8日头版头条曾报道《福州市1/5文化站濒临解体,人大代表忧心重重》的消息。文中谈到该市“目前真正办得好的文化站仅占1/3左右,有1/5文化站有名无实,濒临解体,过去农民群众络绎不绝到文化站参加活动的场景已不复存在。不少文化站虽有站址却只有一些简陋的房间和少许书报杂志。”“多数文化站不见电视机、卡拉OK、台球、乒乓球等文化娱乐设施、设备,只有几张麻将桌。”笔者在福建省宁德市文化局从事社文工作多年,对当前本市农村文化站的现状也有同样忧虑。概括地说,绝大多数乡镇文化站“门可罗雀、名存实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①活动形式单调、老套,绝大多数文化站基本活动方式仍然是“读书、看报、下棋”这些老三项,有的少量藏书也只是老旧书刊,有的甚至“关门大吉”连老三项都已省略,已基本丧失了生命力。②设施,设备陈旧。全市127个乡镇文化站站址面积300m2以下71个(含借寄它处,无独立馆舍);无站址11个。分别占乡镇总数的56%、8.6%。③经费严重不足。其中全年业务经费2000元以上6个,2000元以下14个,保工资无业务经费的103个,不能全额拨付工资的4个。④文化站工作人员被抽调搞乡镇中心工作(如包村、计生、收税),文化站被迫常年关门。全市文化站人员专职专用并能坚持常年开门活动的不上5个。⑤文化设施被随意变卖,拆除。我市现有无站址的文化站中除少数是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而停止使用外,其余均为近15年来被当地政府变卖或在城建中拆除至今未重建的。有个别站甚至是1995年后新建而被拍卖的。③文化站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难以完成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⑦封建迷信和腐朽文化死灰复燃。据有关部门统计,莆田市近年来新建公庙700多座,总资产逾5亿元,而市、县、乡三级文化系统所有资产总值只有1亿元。据笔者与我省其它地市文化部门交流中及从全省农村文化调查资料得知,各地文化站状况大同小异。鉴于以上现状,在1999年的一次省有关部门关于农村文化发展战略的调研时曾提出“乡镇文化站要不要生存”的尖锐问题。那么——
文化站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乡镇文化站到底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就现状而言,不客气地说,没有也罢。让我们先看看文化站是干什么的。《文化站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文化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同时又是当地群众进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其基本任务是:①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及电影、录相放映等活动。③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讲习班,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④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⑤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和城镇居委会文化室工作。⑥受当地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好当地文化市场。可见,设立文化站是基于国家的政治需要,群众的文化娱乐需要,对科技知识和经济信息的需求而决定的。这种需求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两种,一是政治需求(或称被动需求);一是市场需求(或称群众需求或主动需求)。政治需求包括社会宣传教育,民间艺术遗产的搜集、整理,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这些需求以纯粹的社会效益为特点,表现为群众的被动行为。这个目标不能排除在农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外,也只有文化站这个“乡镇唯一的文化事业机构”才能承担。市场需求包括文化娱乐、科技知识、经济信息、艺术修养等需求,有或兼有经济效益,多表现为群众的主动行为。有了主动需求文化站才能有文化消费的群体,即顾客。这种需求通过娱乐市场、信息市场、知识市场以货币交换的形式得以满足,就给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和奠定了基础。主动需求也是文化站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有了经济效益才能不断更新和发展。
无论是政治需求还是市场需求,在每一个乡镇都是不能否定的客观存在,有的是突出的现时需求,有的是尚未激发的潜在需求。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文化需求将愈发旺盛,例如对科技知识、经济信息的需求,对艺术修养和新型娱乐的需求。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教育以及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没有在群众中树立,科学知识和科学观点没有在农村扎根,一些封建腐朽思想、以各种伪科学包装的邪教组织就会乘虚而人、沉渣泛起、死灰复燃。文化站不能提供满足群众的主动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就不能正确有效地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也就不能在农村的文化产业结构中起到有效的调控和管理的主导作用。中国8亿人口在农村,“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是中国当前的首要问题。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思想没有深入农村就不能真正的得以贯彻执行。因此,广大农村只要有文化需求的存在,文化站不仅有生存的价值,而且有十分广阔的活动舞台和发展前景。而值得我们反省的是,我们的文化站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和完成职责任务,更谈不上发展了。
文化站现状的原因分析
简要地说主要有以下几条。①观念陈旧。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办一切文化事务的观念仍然广泛而顽固地存在于基层甚至中上层领导和文化干部中。②投入不足。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包办文化”观念,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文化需求迅速膨胀,文化形式日益更新,文化视野骤然拓宽,当政府无力包办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投入真空”。二是长期以来重物质文明建设,轻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在农村基层领导中大量存在。③缺乏有效管理。原因也有三个方面:一是文化站下放乡镇管理后,县级文化主管部门随即丧失了(人事、经费、业务)管理手段(指挥权、监督权、约束权)。二是在乡镇考核指标体系中没有文化的立锥之地,文化工作也就可有可无。三是文化站工作人员职责不清。首先,文化部1992年颁布的《文化站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已不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而且部门性规章难以约束政府领导。其次,正由于文化主管部门管理手段的丧失,使文化站工作人员无责可守,有职不守。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无法可依,“空气站、牌子站、无人站”等名存实亡的文化站普遍存在。⑤在文化站进人渠道上广泛存在着“人情关”。农村文化工作是一项艰苦而又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守清贫、尽职尽责的道德境界不会为之;没有一专多能的业务水平难以为之;没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政治素质不能为之。靠人情进人是文化站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
因此,文化站不改革现行体制,就没有出路可言。
文化站改革的总体思路
1、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这一思路现已成为文化界的共识,在此不加赘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包办”文化既包不了也办不好。要不断应用市场经济的机制激发社会办文化的热情,并不断完善其运行机制是文化站改变现状、求得发展的根本出路。当然摒弃包办不等于不办。政府的“办”应侧重于公益型文化事业的建设和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强化管理职能,并逐渐向主要从事“落实文化政策和决策、乡镇区域文化基础建设和宏观规划与控制,文化设施设备的保护和管理、保障文化发展各渠道的畅通、文化市场管理”等管理职能的方向转变。
2,建立规范管理体制。首先是立法。建议制订《文化设施保护法》、《文化企业投资法》,在《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并由国务院颁布《文化事业管理办法》,把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保护、文化投资及其鼓励措施,社会捐资捐赠、文化事业单位的目标,任务,机构性质,编制,经费保障及考核、奖惩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特别是要把文化事业的发展的良莠与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政绩相联系,做到四个纳入即“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乡级财政预算(规定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文化开支并使其增长速度与当地经济的增长幅度相适应),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的目标考核体系(晋升考核、政绩考核,精神文明考核、文明评比等等)。
3、理顺管理渠道。一要把好选人关。在提高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前提下,文化部门有效地监督和参与人事选拔,通过公开招考或对特殊人才有目标地选任把好进人关。二是摆脱“窘困”关。通过立法保证(核定)工作人员工资和基本业务经费。在乡镇财政中依法按一定的比例(如核定工资+财政总支出的X%+人均X元×当地人口总数)单列文化基本费科目,用于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和基本业务费支出。文化基础建设和其它非经常性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开支列文化事业费科目,也应保证一定的支出比例。三是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文化站现状的形成除了客观原因外,主管部门缺乏管理是主要原因之一。疏于管理就容易造成人员的“不务正业”,加强管理,以管理制度约束人才能做到守责有为。规范管理的第一步必须明确目标和职责,认真开展一次《文化站管理办法》的再学习活动。其次是任务分解。应在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群众文化需求的实际作定性和定量的分解。包括工作计划、开放时间、活动次数、培训期数、年增书册数、经济效益等等可以分解的内容,核定指标作为乡镇领导和文化站人员考勤、考绩的依据。再次要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制度、财务制度、档案制度、呈报制度、工作程序等,使责任制得以有效实施。最后还要建立评估、考核办法,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勤罚懒,褒优贬差。特别是对勤于开拓、勇于创新的文化站工作人员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优惠扶持,对个人予以特别嘉奖。
4、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办文化的筹资机制。首先是要用好用活现行文化优惠政策,如“鼓励社会(企业)对文化事业的捐赠,并可用于减抵企业所得税”、“以文补文减免税”等政策,并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加以落实,通过政策扶持,逐步缩小文化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差距。其次,申请发行“文化彩票”,建立长期稳定的文化建设基金。再次,乡镇文化站要担负起“招商引资”的职责,致力于为商家寻找、创造、疏通文化投资的渠道和创业机会,从宏观上引导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入。
文化站未来模式的两种设想
1、改良模式。即在现行文化站机构性质、职能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立法理顺人事管理、经费拔付的关系,如前文所述,文化主管部门在选人上要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赋于一定的“人”权;大力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对乡镇领导和文化站人员),加强文化主管部门的监审力度,赋于一定的“事权”,做到责权统一。其要点是规范和理顺关系,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明确职责,加强监督,规避多头管理或无头管理的弊端。其途径即上节第二、三点所述。
改良模式还应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创新意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旧有的读书、看报、下棋的老三项已不能满足农民群众对知识、科技和娱乐的需求,也就不能吸引“消费群”。没有消费者就没有文化站的立足之地。因此,文化形式创新是转变目前尴尬局面的首要问题。电子和电脑技术的发展已经把我们引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和网络信息时代。娱乐方式不断更新;信息传播更加便捷也激发了对科技和信息需求的成倍增长,形式创新应从这些方面作足文章,如电子阅览室、网络信息咨询、电脑操作培训、信息发布等。二是树立服务观念,树立为政府服务,为农村小康经济建设服务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念。三是树立参与意识。要加强与宣传、科技、法制、教育、卫生、计生甚至税收工商等社会职能部门和企业经济部门的密切联系。把文化活动与时势政策宣传、普法宣传、经贸、旅游、科技、行业新产品宣传广告等各种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参与中求生存,求发展,在参与中求繁荣,求效益。
2、改革模式。即推翻现行的文化站建制,重新设立乡镇级文化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司法、财政等共同组成;下设专职办公室核编1—3人,工作任务规范为以“管文化”为重点,负责当地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文化市场管理、文化投资的引导和控制、文化设施和文化遗产的保护、群众性文化活动的规范和审查等文化管理行为,适时组织社会宣传教育、科技普及以及具有重大意义的文化艺术活动(主要依托社会承办),并将“文化”拓展为包括旅游文化、企业文化、科技教育、信息服务在内的“大文化”的范畴;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或全民事业单位委托行政管理职能),通过分开招考和制定“选拔特殊人才具体办法”选择合格人才;原有不合格人员按不同种类用辞退、提前退休、买断身份、脱产进修等方式予以分流。把公益型文化事业(如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公园)纳人社会福利体系,全员实行聘任制,招揽一批懂文化,善管理、能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为文化事业服务。文化产业(如娱乐、文化产品生产)等文化实体纳人社会办的路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各乡镇的文化传统和习俗、经济发展状况、投资氛围等具体情况,创办各种文化事业和产业实体。可以由政府办,也可以由企业办,可以商家投资办,也可以由群众集资办,可以多办、也可以少办,可以上马,也可以下马。在政府(文化委员会)的培育和引导下由社会机制和市场机制来调节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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